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4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个人自评、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张晶教授作为我校参评河南省教学名师人选。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17日
联系电话:0371-69303621
邮箱:jyk699@126.com
教务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