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豫财院〔2021〕230号)、《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检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前期管理情况。
(二)选题及任务书落实情况。
(三)教师指导情况。
(四)学生写作(设计)进度、质量情况。
(五)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使用及资料完备情况。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线上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自查(第7周,3月31日—4月3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自查结束后及时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1,学院留存)、《中期检查总结表》(附件2,教务处、学院各1份)。
(二)学校检查(第8周,4月7日—4月11日)
学校在“中国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
四、其他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循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并安排好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二)《中期检查总结表》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于4月9日(星期三)下午5:00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
附件:
1.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2.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