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统计我校本科专业教学数据的2-4、5-2、6-6.8表格须各教学单位配合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方面的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数据填写内容
请填写表2-4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学年)(附件1);表5-2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附件2)。
(二)数据填写具体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认真填报,务必认真阅读《数据填报指南》,弄清指标内涵后再填报。
2.根据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际情况,认真核实填报每一项信息。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信息要与“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保持一致,特别要注意在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其余表格与教学运行保持一致,确保各项数据采集准确。
3.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表2-4(或5-2)”。
联系人:卞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9303856
二、职业资格证书方面的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数据填写内容
1.请填写表6-6本科生学习成效(学年)8.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总数(人次)(其中:A: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总数(人次)、B: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总数(人次))中的数据(附件3)。
2.职业资格证书:指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内的140项职业资格证书(附件4、5、6)。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3.特别提醒:(1)同一证书,多人署名,只计1人次。(2)只统计2023-2024学年(学年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内发证的人员,且证书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数量。
(二)数据填写具体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门老师认真填写。
2.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7点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fujwc@163.com,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538771916。
附件:
1.表2-4 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学年)
2.表5-2 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3.表6-6.8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总数(人次)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
6.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