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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自习教室的通知
2024-10-15   教务处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关闭部分利用率低的自习教室的通知》,学校已于1014日下午组织工作小组对两校区的教室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学生在教室住宿、私拉电线、1个教室仅有1-3名学生学习的现象。为保证学生安全,本着“勤俭办学、有效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学院自习教室使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使用自习教室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习教室开放和关闭范围

(一)自习教室开放范围

学生如需上自习,可以使用如下自习室:

1.象湖校区:弘毅楼的4楼和5楼自习教室;

2.龙子湖校区:文渊楼自习教室和文津楼101自习教室,以及无课时的所有多媒体教室。

具体见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中最后1列“教室用途”为“可用的自习教室”。

(二)自习教室关闭范围

暂时关闭的自习教室为象湖校区弘文楼和弘新楼的4楼和5楼全部教室,龙子湖校区启智楼和文津楼的5楼全部教室(已排课的启智楼512除外)。具体见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中最后1列“教室用途”为“关闭的自习教室”。

二、自习教室的使用要求

(一)使用对象

各学院学生按照附件中的“使用对象”到本学院自习教室进行学习。

(二)教室内的行为规范

学生须遵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18号) 》规定外,需特别注意:

1.学生不能在教室留宿,不能私拉电线,随意充电。

2.请同学们做好学习计划,只带必要的学习资料、用品进入教室自习,不能携带食品和饮料进入教室。

3.严禁占座。请自觉遵守“随到随坐,人走物走,座留他人”的规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4.占座物品如有丢失或者损坏,皆由占座者自负。

5.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严禁在桌椅上粘贴壁纸、乱涂乱画、乱拆乱卸。

6.对恶意占座、不遵守教室统一管理及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三、自习教室的回收与使用

(一)如遇学校大规模的考试(含期末考试)或大型教学活动时,所有自习教室将暂停使用,待活动结束后恢复使用。

(二)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前,学校将提前打开关闭的自习教室,并提醒各学院及时打扫所有教室(含开放和关闭的自习教室)卫生。

四、自习教室的使用申请

(一)申请自习教室的流程

1.如个别学院按照附件所给的自习教室无法满足学生需求,可提交注明教室名称的书面申请(一式四份),经所在学院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工部、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分别报送学工部、教务处、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和学院留存。

1)学工部(联系人:王亚丽,联系电话:61625107,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4室);

2)教务处(联系人:张小丹,联系电话:69303625,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

3)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象湖校区联系人:赵长海,联系电话:13503488806,地点:象湖校区弘新楼T213;龙子湖校区联系人:李紫木,联系电话:13673671115,地点:龙子湖校区B4号楼2楼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备案。

2.申请截止时间:20241015日(星期二)9:00-1115日(星期五)17:00

(二)申请要求

1.自习教室内的学生人数应不低于附件中各教室座位数的1/3,请各学院以此为基础进行核算,如仍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可另外申请;申请的自习教室个数也需满足学生人数不能低于教室座位数的1/3条件。

2.申请的自习教室需按照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中最后1列“教室用途”为“关闭的自习教室”且“使用对象”为本学院的教室。

3.“可用的自习教室”和“申请开放的自习教室”,学校将统一纳入卫生检查教室,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打扫并要求学生保持教室卫生。

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

学工部 教务处 后勤管理学服务中心

20241015


附件【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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