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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第二次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2-11-18   教务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

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2年我校第二次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报送学位申请授予相关材料

各相关学院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财院〔202068号)相关规定,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的过程监管,严格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成果水平、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答辩评审专家意见等学位授予条件,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就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成《2022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附件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形成学位授予重点审核对象名单,重点对象的学位授予条件审核情况和结果应记载在会议纪要。对于暂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各相关学院要求毕业生本人填写《xx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暂不授予学士学位确认书》(附件6)。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应在1123日(周三)下午五点前召开完毕。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报送工作

由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需要,各培养单位需要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4)《XX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2XX专业毕业生第二次授予学位审议情况介绍》(附件5)上交教务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通知相关学院进行限期整改,整改通过后方可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整理上交学位申请授予材料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须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一份上交教务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一份由学院留存。

(二)所有上交纸质材料均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附件1-附件6上交截止时间:20221125日(周五)下午五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上交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hafujwc@163.com;纸质版上交地址: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16(学位办);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371-69303856


附件:

1.2022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

5.XX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2XX专业毕业生第二次授予学位审议情况介绍

6.XX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暂不授予学士学位确认书


 教务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18


附件【附件1:2022年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XX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2届XX专业毕业生第二次授予学位审议情况介绍.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XX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暂不授予学士学位确认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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