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激发我省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组织开展有组织、有程序、有规则的科研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45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设置
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分配我校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5项。
(二)申报选题
申请人根据《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四)立项程序
1.所在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2.学校评审。学校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3.学校推荐。评审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3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附件2,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3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立项申请书_10459郑州大学_张三.pdf),提交至教研科邮箱850501386@qq.com。
2.纸质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6日前将纸质版立项材料(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立项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龙子湖知行楼1楼124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006
附件:
1.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选题方向
2.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
3.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