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5〕10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我省承担教师教育任务的高等学校在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教育体系构建以及校地协同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
学校将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及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改革项目中培育产生。同时,需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二、推荐要求
(一)成果内容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卓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者发展和完善已有的理论,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高校(地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 2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在全省或者高校(地市)的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成果主持人要求
成果主持人及团队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个人及团队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主持人应当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单位集体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全过程,并以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已经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是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2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二)专家评审。学校邀请校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三)公示推荐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推荐名单。
(四)材料报送。完成申报材料的盖章及上报工作。
四、其他要求
此次推荐工作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为2个,各单位限报1项。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项目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24室,电子材料通过U盘一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教学成果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等,字数不超过 8000 字。
3.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 1 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视频材料按 MP4 格式制作,不超过500M,播放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上述文字材料要求使用 A4 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电子档要求 PDF 格式,录入内容要求小四号字体。其中,1-4 项纸质材料一式5份;1-5项电子版材料请以U盘形式报送(若通过学校推荐流程,须以光盘形式向教育厅报送,不超过 500M)。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006
附件:
1.《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的说明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