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24〕233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为7项。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21年立项并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2023年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的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优秀教学成果也可申报。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
三、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2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二)专家评审。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三)公示推荐名单。
(四)系统填报。获推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负责人需通过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填报网址(jgxm.haou.edu.cn)完成系统填报,系统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纸质材料提交。完成最终纸质材料的盖章及上报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以项目鉴定通过名单为准。
(二)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创新和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六、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项目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将以下材料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24室,电子材料通过U盘一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教学项目证明材料。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5.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5篇论文、2部著作。
6.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限5篇。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限5部。
纸质材料装订要求:第1项《申报书》单独成册,一式5份,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4)一份。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538771492
附件:
1.2024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等级参考标准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4.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5.2024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