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本科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二、成果分类
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类别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三、成果要求
(一)申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般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四、推荐范围
(一)2022年度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数量见附件1。
(二)根据成果研究和实施情况,需要调整原获奖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第一完成单位除外)、主要完成人或成果名称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并由第一完成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向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有关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二)提高推荐质量。有关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重点考察成果的实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将通过评审程序择优推荐,拟推荐成果将通过教务处网站公示。
六、申报材料
(一)《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 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三)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HighProfile Level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1项提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1份),第2至5项材料应放在自行创建的成果网址下。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7760036
附件:
1.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表
2.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