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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9-12 黄华  教务处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加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切实提升实验教学效果,规范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办法(试行)》(豫财院〔2021〕142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界定

(一)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学生在具备一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后,运用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多个知识点,对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该类实验可安排在一门课程的一个教学循环结束后,也可在若干相关课程结束后集中开设,具有一定规模且需较长时间完成。

(二)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主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自主实验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性实验是结合各自教学或独立于各种教学而进行的一种探索性的实验。它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门学科的知识和各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方案,且要求学生能充分运用已学到的知识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实验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2,新申报项目须填写),与实验配套的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由各教学单审核并存档。

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应依据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围绕实验目的、要求、知识应用、实验手段与方法、研究领域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选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方案。

(二)设置和认定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设置与认定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应聘请校内外2-3名专家(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进行论证,并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表》中签署评审意见。同时,须填写本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申报,持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并加强对实验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促与管理。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

联系人:卞老师 王老师

电 话:69303856


附件: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办法(试行)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表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12日


附件【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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