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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不含集中实践课程)的通知
2024-06-11   教务处   (点击: )

各学院(部):

为了保证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录入工作快速、准确地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落实原则

(一)本次教学任务所有学生全部在象湖校区和龙子湖校区上课。

(二)各教学单位请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好任课老师、场地类别和合班情况,并由本单位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将信息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三)在填写场地类别时应注意:(1)两校区的教室有多媒体教室、机房、实验实训室、语音教室和体育馆五种类型。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着重注意上课地点。一方面,要尽量使用本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另一方面,因每个教室可排课时间有限,应计算清楚自己所标的实验实训室,是否能全部满足课程的课时安排需求。(2)由于大机房不多,所以需上机的课程请尽量少安排合堂上课,以免合堂课无教室可安排,也可避免合堂课教师无法调课。

(四)各教学单位需统筹考虑象湖校区和龙子湖校区师资,避免同一教师在两校区同时有课情况。

(五)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主讲教师是指每学年给本科生(含专升本)主讲课程的教师,给其他层次授课的教师和指导毕业论文、实践等教师不计算在内。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二、主讲教师具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223号)(附件1)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主讲教师指能履行教师的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教风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经验,能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理论课程: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教学、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3.具备担任主讲本科课程教学的能力。

(二)课内实践课程(不含军事技能、见习、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艺术设计采风、社会调查、劳动教育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课外实践课程)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教学、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3.具备担任本科实践教学的能力。4.若聘请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教师,可不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但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请按照相关要求聘请教师授课。

注:给专科专业学生上课的专任教师也需给本科生上理论课程或课内实践课程。

三、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规定》(豫财院〔202199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必须安排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高级职称教师给本科生授课。

(一)本科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所授课程是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列的通识教育类课程(通识教育基础课、通识教育核心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教育类课程(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学校特色课、实践创新课)、差别培养类课程(专业发展型课、交叉复合型课、就业创业型课),不含专题报告、讲座等。

(三)凡受聘为学校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师,每一学年至少参加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优先保证教授、副教授的本科教学任务。本科教学工作量较少的教学单位,应采取开设选修课等方式,保证每位教授、副教授都能为本科生授课。鼓励各教学单位实施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教授、副教授负责制。没有本科生的学院,教授、副教授为专科生上课予以认可。最低课时量为每学年64课时,兼行政管理的教授、副教授32课时。

(四)学校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都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对于承担行政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相关教学单位也应按本规定要求安排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五)确有特殊原因(如出国、进修、挂职、健康问题等)在一学年内无法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批(“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因故不能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申请表”见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各教学单位应在每学期末将本单位的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和下一学期拟开课情况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六)无故不服从教学单位安排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从当月起停发其岗位津贴,直至上课为止。

(七)学校把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将作为其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年度考核等工作的必要条件,并实施“一票否决制”。除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对无故不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视其情节轻重情况,按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不推荐申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转岗等方式处理。

(八)学校把各教学单位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规定的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内容。

四、人事代理人员及岗位管理人员上课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和岗位管理人员承担授课任务参考《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223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需特别注意以下情况。

(一)授课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好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二)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教授本科课程,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具有教学、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教授专科课程,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前后学历所学专业、授课课程专业均需一致或相近;

(五)人事代理和岗位管理人员承担教学任务的课时要求和课时标准参同正式在编人员。

五、外聘教师上课

(一)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不能因为缺乏授课教师将某门课程进行删除或调整授课学期。可聘用符合学校规定的外聘教师进行授课。

(二)如果聘用外聘教师,原则上承担的教学任务不能超过课程开课单位教师的周课时。请按照人事处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获批外聘教师工号。

六、任务落实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教学任务落实的操作方法见附件3

(二)2023级本科专业的8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由开课部门完成教学任务安排,学生所在学院不须安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内涵》(马克思主义学院)、《逻辑与明辨性思维》(马克思主义学院)、《诚信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该门课程仅2021-2023级本科专业可修读)、《文献检索与利用》(文化与传播学院,该门课程仅2023级本科专业可修读)《中国传统文化概论》(文化与传播学院)、《环境与生态文明》(环境经济学院)、《中外文化地理》(旅游管理学院)和《艺术与审美体验》(音乐学院、公共教学部)。这8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方法与其他课程不同,开课部门请注意:具体操作方法见《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任务落实操作方法》(附件4)。具体分班数目和起始周要求见《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本科专业通识教育核心课的授课安排》(附件5)。2023级本科学生修够4学分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方可毕业。

根据2021-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修够4学分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方可毕业。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给予未修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的2021-2022级本科学生补选机会。

需特别注意:由于本科学生多修不必要的课程可能会因课程不及格或分数较低拉低绩点,影响学位证的正常发放,所以不建议通过多选课程,建议按照学校要求学分选课学习。

(三)教学任务录入时,该课程的所有学时都要安排教师和教室,才能保存。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体育委员会办公室)和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等开课学院要注意。

(四)安排课程授课教师时,起止周尤其重要一门课程由多位老师授课且授课起止周相同,在保存时会出现以下提示窗口。请点击“是”按钮。


(五)安排课程场地类别时,集中实践课的场地类别全部为“实验实训室”,体育课程场地类别为“体育馆”,本科大学英语类课程的听力部分学时须安排在“语音教室”。

(六)为了提高实验实训室(含语音教室和公共机房在内)利用率,要求各教学单位在排课时做到:课程中若有8节(含)以上的实验/实训/实践(尤其是课内实践课程)课时都须排到实验实训室(含机房、语音教室)上课,8节以下的实验/实训/实践(尤其是课内实践课程)课时也尽量排到实验实训室(含机房、语音教室)上课。

(七)所有专业课程的选修类课程本专科要求不同。专科专业选修类课程仅需录入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需要上课的课程,不上课的课程不需要录入教学计划。本科专业所有选修类课程均需录入教学计划,后期由学生自主选课或由学生所在学院规定选课。

所以,在安排课程的教学任务时,所有专科的专业选修类课程“是否选课”选项为“否”,不需录入“面向对象”选项内容。本科的专业选修类课程“是否选课”选项为“是”,不需录入“面向对象”选项内容。

(八)部分课程需要将班级内学生分组安排在不同时间上课,请依据实验实训室(含语音教室、机房)座位数和计算教学工作量的班级规模,在做教学任务时分组设置好每组的上课人数,并分组导入学生名单。

尤其是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财税大数据研究中心)、环境经济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体育委员会办公室)等实验(试验)实训类需分组分时间上课的开课学院,以及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体育委员会办公室)等术科课需分组分时间上课的开课学院要注意,以免影响教师工作量计算

某一门课程行政班拆成小的教学班排课时,建议一个大行政班拆成几个小教学班,该班的这门课就由几位老师授课(如1个行政班拆为了3个小教学班,则该班的该门课就由3位老师授课),这样这门课就可以在课表中安排在同一时间上课(因学生、教师都不冲突),也就解决了理工科专业的实验课安排不下的问题。

(九)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产业(行业)学院课程,是修读产业(行业)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程。请各相关学院提前与学生沟通,摸清修读学生数量,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根据学生人数对这些课程进行合分班操作。当学校在学生选课前提醒各学院导入大班拆小班的学生选课名单时,及时在这些课程中导入修读学生名单。

七、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619日(星期三)下午16点之前完成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除集中实践课以外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223号);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规定》(豫财院〔202199号);

3.教学任务落实的操作方法;

4.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任务落实操作方法;

5.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本科专业通识教育核心课的授课安排。

教务处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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