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初选、审核、校外专家评议审核等环节,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等级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王建军 |
一等奖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王肖芳 |
一等奖 |
3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付艳玲 |
二等奖 |
4 |
艺术设计学院 |
高飞 |
二等奖 |
5 |
金融学院 |
黄祖梅 |
二等奖 |
6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刘娜娜 |
二等奖 |
7 |
会计学院 |
米 蕊 |
二等奖 |
8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祁慧敏 |
二等奖 |
9 |
金融学院 |
柏栋皓 |
三等奖 |
10 |
工商管理学院 |
冯 丽 |
三等奖 |
11 |
旅游管理学院 |
高雅丽 |
三等奖 |
12 |
工商管理学院 |
李金龙 |
三等奖 |
13 |
旅游管理学院 |
李颖慧 |
三等奖 |
14 |
外国语学院 |
林 森 |
三等奖 |
15 |
音乐学院 |
司淑子 |
三等奖 |
16 |
工商管理学院 |
王岩峰 |
三等奖 |
17 |
国际教育学院 |
张爱珍 |
三等奖 |
18 |
工商管理学院 |
张艳丽 |
三等奖 |
注:同等奖项以姓氏排序。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8日
联系电话:0371-69303625
电子邮箱: hncjjwcjwk@163.com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