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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调整和核对教学计划的通知
2022-05-20   教务处   (点击: )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四融三通”培养模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9-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豫财院〔201958号),对2021级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部分调整。通过2021级本科的人才培养方案更改表和系统版教学计划的认真对比,现就第二批调整和核对系统版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系统版教学计划

(一)调整内容

2021级税收学、财政学、资产评估、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商务英语、金融数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环境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31个本科专业第1-8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更改表与系统版教学计划的不同课程相关数据。

2021级的其他本科专业和所有专升本专业的教学计划调整和核对工作已于第一批完成。

请各学院按照《第二批调整调整系统版教学计划的课程列表》(附件1)认真调整审核。

(二)调整审批方式

通过教学计划变更审核流程进行。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具体操作方式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执行教学计划变更的操作方法》(附件2)。 

(三)截至时间和审核联系

   1.时间节点

调整审批工作截至525日(星期三)上午1200

2.联系教师:赵真老师。

二、核对系统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系统版教学计划调整完毕后,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2021级税收学、财政学、资产评估、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商务英语、金融数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环境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31个本科专业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和系统版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数据,如有问题,请于截至525日(星期三)上午1200之前与教务处教务科反馈解决。

附件:

1.第二批调整调整系统版教学计划的课程列表

2.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执行教学计划变更的操作方法

教务处 

                                    2022520

 

 

附件【附件1.第二批调整调整系统版教学计划的课程列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执行教学计划变更的操作方法(1).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一批调整和核对教学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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