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2024〕293号)文件要求(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3级和2024级本科专业学生申请修读微专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3级和2024级在校本科(专升本除外)专业学生可以修读微专业。
(一)对于2023级学生,要求2023-2024学年和2024-2025学年修读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除外)全部正考及格(无补考和重修行为);
(二)对于2024级学生,要求2024-2025学年修读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除外)全部正考及格(无补考和重修行为)。
二、开设计划
2025-2026学年,学校开设微专业13个,具体专业目录见表1。
表1 各学院上报2025年微专业招生信息统计表

三、报名须知
(一)符合微专业修读条件的学生,要求学有余力,根据个人兴趣,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修读1个微专业。
(二)微专业学习采用学分制管理,修读时长为1学年,此外不再延长修读时长。
1.对于2024级学生,修读学期为第3和第4学期;
2.对于2023级学生,修读学期为第5和第6学期。
四、运行与实施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学生需在8月12日9:00至8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jwglxt.hafu.edu.cn/jwglxt)进行微专业报名,具体操作见《学生微专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
(二)审核录取
1.微专业所在学院从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7:00由该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初审学生微专业报名,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学院长复审学生报名情况,教务处进行终审。具体操作见《学院微专业审核操作指南》(附件3)。
2.审核完成后,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微专业录取结果。原则上,选报人数少于15人的微专业本学年停开,具体开设情况在微专业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微专业退报
1.学生若在微专业报名成功后想要退报,可在微专业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jwglxt.hafu.edu.cn/jwglxt)进行微专业退报,具体操作见《学生微专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
2.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微专业退报时,如果该生微专业报名信息中审核状态为“待审核”,则学生按照《学生微专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可自行成功退报,无需进入退报审核流程;如果该生微专业报名信息中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则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退报后,需进入退报审核流程,流程结束方可成功退报。
3.退报审核流程为微专业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审核录取开放时间内进行退报审核,由教学办公室主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微专业退报申请进行初审,教学院长进行复审。具体操作见《学院微专业审核操作指南》(附件3)。
4.请注意,同一学生在同一学期内只能申请1个微专业,因此微专业一旦申报成功,如想更换,则需将已报名的微专业成功退报,才能重新申报新的微专业。
(四)选课及上课
1.成功报名微专业的学生,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5年微专业招生简章》(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7O78bIJ_Il2tcuCkZ22qcA),需修完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修读要求。
2.成功开设的微专业课程,若龙子湖校区和象湖校区招生人数分别达到15人(含)以上,两校区分别成班授课;若两校区中有一校区招生人数不足15人,但两校区总数达到15人(含)以上,则报名人数较少校区的学生须跨校区到报名人数较多的校区上课。
(五)学费缴纳
我校2025年首批微专业修读免收相关学费。
(六)修读说明
1.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提出结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3.学生在修读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指定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经开设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监制发放《微专业学习证书》。
4.微专业课程考核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学业成绩,不影响评先评优,完成学分不计入主修专业总学分,考核不及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未能完成微专业修读的本校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通过课程替代,按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计入主修专业学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需切实做好微专业的宣传、录取及管理工作,将微专业开设的目的意义及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传达给2023级和2024级本科学生。
(二)微专业报名、审核和选课等工作时间紧,牵涉范围广,各学院要根据工作流程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将微专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关于微专业的具体工作事宜,请学生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5年微专业招生简章》(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7O78bIJ_Il2tcuCkZ22qcA)中各专业联系人进行咨询。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2024〕293号)
2.《学生微专业申请操作指南》
3.《学院微专业录取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