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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5年度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5-04-04   教务处   (点击: )

各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促进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探索多种新专业建设途径,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2024〕29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度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中心,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全面推进“四新”建设,将人格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融合,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专业教育和个性化发展空间,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制定原则

(一)坚持产出导向

遵循OBE教育理念,确立合理的微专业培养定位,明确培养目标,细化结业要求,合理设置课程体系,根据不同课程教学内容、知识和能力要求,确定课程教学方法,建立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以学生为本,促进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培养路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升。强化合作育人机制,加强同行业、企业的合作,共同制定并实施培养方案,实现协同育人。

(三)强化交叉融合

基于培养创新人才目标,课程设置符合四新发展新要求及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趋势,课程内容体现跨学科特点,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着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制定依据

各专业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2024〕2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优势和特色,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格式可参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1)。

四、编制框架

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修业年限、学时、学分、涉及学科专业、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课程简介、结业标准。

微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6-24学分,每门课程2 -4学分,最小学分单位为1学分。所有课程按每学分16学时。所有课程均应设置考核环节,不同考核形式都应符合学校统一要求。微专业课程由学院组织考核,鼓励根据课程特点,进行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考试改革。

五、制定范围

我校2025年度拟开设的13个微专业


微专业名称

专业负责人

涵盖专业

牵头学院

智能会计

高博

会计学、智能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院

网络安全运营

席红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数字经济与大数据分析

代新玲

数字经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经济与贸易学院

数智期货交易

尚运生

投资学、金融学、保险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金融学院

智能资产评估

万新亚

资产评估、智能科学与技术

财政税务学院

数字文旅

李颖慧

旅游管理、智能科学与技术

旅游管理学院

数据科学与智能统计

董李娜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统计与数学学院

数字造价

杜兴亮

工程造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工程经济学院

智慧健康生活管理

常慧萍

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健康管理、体育科学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数字人文

黄留锁

软件工程、汉语言文学、历史学

软件学院

地理标志外译

刘彩霞

外国语言文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

外国语学院

实用英语

王超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低空飞行智能应用

马小瑞

智能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物流管理

工程经济学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微专业牵头学院成立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确保制订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二)深入开展调研

各微专业要调研不少于5所省内外同类高校同类专业,精确研判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及需求情况,广泛听取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建议,明确培养方案制订思路与重点。

(三)广泛征求意见

各微专业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后,要面向授课教师、开课学院、行业专家、用人单位等广泛征求意见。

七、时间安排

2025年4月30日前,学院将定稿后的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拷贝至U盘)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24室),教务处组织审定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006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5年4月4日


附件【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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