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为全面提升课程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质量提升实施办法》(豫财院〔2020〕297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针对2023-2024学年所有本科(含专升本)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开展“课程评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OBE教育理念,坚持审核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指导思想,客观评价学校课程质量建设情况,强化持续改进意识,加强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强化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增进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做强学校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培养应用型人才,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最终达到“门门过关”。
二、评价对象
2023-2024学年所有本科(含专升本)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性质中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课程类别为理论课、(理论+实验)课、独立设置实验课、集中实践课、术科课等课程。必修课程都要参与,全部覆盖。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课程评价”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开课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和指导“课程评价”活动规划、宣传、组织和检查。
(二)各开课单位建立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院长(主任)任组长的院(部)“课程评价”活动领导小组。
四、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和资料内容
(一)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学校从目标和定位、教学设计、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条件、测试考核、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制订标准对课程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所有参评课程按照课程属性不同,分为非实习类课程和实习类课程两种。具体评价标准分别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非实习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1)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2)。
(二)课程评价资料内容
1.非实习类课程
每门课程(以课程代码为单位)资料包括:
(1)课程质量自评报告;
(2)课程基本情况;
(3)提供该课程教学大纲对应的学生人数最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课程教学大纲(根据课程情况,提供理论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验教学大纲);
(5)全部章节的教学设计方案;
(6)全部章节的讲义或PPT课件;
(7)使用的教材或参考教材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8)教学进度计划表;
(9)实验实训室、校内外实践基地使用情况记录和实验(实训)报告(指含有课内课外实验实训实践课时的课程,需提供实验实训室、校内外实践基地使用情况记录,以及3份不同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复印件);
(10)批改作业记录的照片、截图、扫描件等,需提供某次作业能体现好、中、差各2名学生的批改情况,以及该次作业完成情况分析报告等;
(11)考试(考查)大纲;
(12)该考试(考查)大纲所对应专业班级的3份不同学生试卷复印件、开放性考核材料复印件和成绩单资料(含总成绩单、平时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报告复印件);
(13)近两年(是指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下同)非开放性考核课程的AB试卷或近两年开放性考核课程的考核要求;
(14)近两年团队成员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和学生评教结果;
(15)近两年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获得的软件著作产权以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6)近两年团队成员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和成果认定文件截图;
(17)近两年团队成员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的期刊封面和目录截图;
(18)近两年团队成员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获得的荣誉或教学事故认定等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9)获批的各级一流课程的认定批文复印件;
(20)课程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和双师证书复印件,以及教研活动记录;
(21)其它可以用于证明教学效果的近两年的支撑材料。
2.实习类课程
每门课程(以课程代码为单位)资料包括:
(1)课程质量自评报告;
(2)课程基本情况;
(3)提供该课程教学大纲对应的学生人数最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课程教学大纲(根据课程情况,提供理论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验教学大纲);
(5)全部章节的教学设计方案(针对每个实习任务或阶段设计具体的教学活动、指导方法、时间安排等);
(6)全部章节的讲义或PPT课件(内容涵盖实习任务讲解、操作演示、案例分析、安全注意事项等);
(7)使用的教材或参考教材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如实习指导手册、行业规范与标准等);
(8)教学进度计划表;
(9)实验实训室、校内外实践基地使用情况记录,以及实习周志、实习报告等(指含有课外实践课时的课程,需提供实验实训室、校内外实践基地使用情况记录,以及3份不同学生的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复印件);
(10)批改作业记录的照片、截图、扫描件等,需提供某次作业能体现好、中、差各2名学生的批改情况,以及该次作业完成情况分析报告等;
(11)考试(考查)大纲;
(12)该考试(考查)大纲所对应专业班级的3份不同学生的考核材料和成绩单资料(含总成绩单、平时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报告复印件);
(13)近两年(是指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下同)实习类课程的考核要求;
(14)近两年团队成员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和学生评教结果;
(15)近两年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获得的软件著作产权以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6)近两年团队成员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和成果认定文件截图;
(17)近两年团队成员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的期刊封面和目录截图;
(18)近两年团队成员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获得的荣誉或教学事故认定等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9)获批的各级一流课程的认定批文复印件;
(20)课程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和双师证书复印件,以及教研活动记录;
(21)其它可以用于证明教学效果的近两年的支撑材料。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模板)》
汇编(模板)分别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非实习类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模板)》(附件2-1)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类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模板)》(附件2-2),要求如下:21项支撑材料中每一项材料的PDF文档和课程评价资料汇编合并材料的PDF文档(不论提交分项材料还是汇编合并材料时需注意:课件的PDF每页6张PPT,近两年团队成员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和成果认定文件截图材料不需要提供报告只需提供批文、通知截图和结项证书即可)。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3《学校教学相关资料的格式标准》。
五、工作形式
课程评价采取“先分散、后集中、再重点”的工作形式,包括课程团队自评、开课单位评价、学校重点评价3个环节。
(一)课程团队自评。课程团队对本次评价对象涵盖的所有课程,根据学校课程评价工作安排,认真开展课程质量自我评价,撰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
(二)开课单位评价。各开课单位成立课程评价专家组,专家组应至少包含1-2名行业企业专家,专家组在审核课程质量自评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人员访谈、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课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三)学校评价。学校通过“AI+人工”专家开展课程智慧评价,确保课程评价精准高效。
六、实施时间安排
具体实施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12日,分为4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材料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7日)。
各开课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督促课程团队和课程负责人对2023-2024学年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4《2023-2024学年本科专业开设课程清单》,表中“是否实习类课程”一列将课程分为实习类、非实习类两种)认真开展课程质量自我评价,分别撰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非实习类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格式模版)》见附件5-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类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格式模版)》见附件5-2);同时,按照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模板)(附件2-1或2-2)准备课程的评价资料。
(二)第二阶段:学院自评阶段(4月8日-4月14日)。
各开课单位于4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认真完成自评,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评审平台。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集中评审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学校采取“AI专家复评—人工专家终评—学校诊断复核”流程,对课程质量开展集中智慧评审。集中评审阶段的安排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补充完善阶段(5月6日-5月12日)。
在学校集中评审结束后,各开课单位制定实施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课程团队或课程负责人根据评审结果修改补充课程评价资料,完善课程资料存档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开课单位要根据学校要求具体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认真组织督查,并提出有效改进措施,确保门门过关。
(二)各学期的最后一个阶段要以各开课单位全体教师会议等形式提出本开课单位在课程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评价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限时改进。
(三)请各开课单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总结每学期本单位在课程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学校建立健全课程评价活动的激励机制。课程评价是否过关,作为课程申报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评比推荐的必要条件,以及课程建设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附件:
1-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非实习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1-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2-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非实习类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模板)
2-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类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模板)
3.学校教学相关资料的格式标准
4.2023-2024学年本科专业开设课程清单
5-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非实习类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格式模版)
5-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类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格式模版)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