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本科专业建设中的作用,加快专业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院〔2020〕49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我校现有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创新开拓型人才。
二、遴选专业范围及数量
(一)遴选专业:学校现开办本科专业(含2025年新增专业);
(二)设置数量:每专业设专业带头人1人。
三、遴选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宽广的胸怀;作风民主,能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建议。
(二)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能力,团结协作,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引领专业发展方向和高水平团队建设,能够带领本专业全体成员完成任期内的专业建设任务。
(三)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较高,在学校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能够准确把握专业发展方向。
(四)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南大核心及以上,或被国际三大检索收录发表过1篇及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累计发表4篇及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由本人撰写的20万字及以上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或主编正式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1部及以上;同时还须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课题、教改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
(五)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2岁。
(六)教学水平高,近5年独立系统地讲授过2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质量高。
(七)根据专业带头人条件,目前尚没有符合学校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人选的专业,学院要从该专业教师中择优推荐专业建设负责人,临时负责该专业的建设工作。被批准的专业负责人要完全履行专业带头人的职责,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应专业带头人资助的80%。
四、基本职责
(一)落实专业设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本专业社会需求调研、社会同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情况调研、学校设置本专业的可行性分析,负责编写专业设置的可行性报告、专业社会需求调研报告等。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和专业建设规划等。协助院长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
(三)负责协助院长筹建校外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咨询机构,并负责开展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咨询活动。要求每学年开展活动的次数不少于2次,并提出对本专业建设的实质性意见,每次活动要保存资料和总结性材料。
(四)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及有关标准,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有关教学大纲的编写原则,以及本专业教学大纲质量标准编写的原则意见,组织本专业教学大纲质量标准的编写和初审工作,并负责组织专家对教学大纲质量标准的审定工作,要有会议记录和修改意见。
(五)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加强与本专业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沟通了解和跟踪本专业教学实施过程,发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每学期要组织召开本专业学生座谈会,并写出总结分析报告。
(六)积极探索专业课程改革,对本专业任课教师教学改革给予指导。
(七)负责本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提出本专业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参与联系本专业校内外实习的有关事宜,对实习业务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八)通过调研、参加学术会议等形式跟踪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在教学改革、就业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本专业教学或学术研讨会,至少为本专业学生和教师举办一次该专业发展最新动态的报告会。
(九)根据教学实施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包括课程的调研、课程内容的变化等并提出书面意见。
(十)主持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要求在本专业有毕业生后每年进行一次。调查的学生覆盖面占本专业毕业生数50%以上。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根据结果向学校提出本专业的建设与改革建议。
(十一)组织专业剖析的内涵建设工作。配合院长完成各级重点或特色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专业发展规划的编写等工作。
(十二)专业建设负责人对以上工作完成情况,每学年末要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院和教务处,学校组织对专业带头人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上述专业带头人条件并能履行其职责的学院教职工人员均有资格向专业所在的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
1.各学院审核参加遴选的申请人,要在各学院组织的由该专业全体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议上,阐述本人担任专业带头人的有利条件、优势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等。
2.各学院组织该专业全体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根据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其工作业绩等,在充分讨论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推荐1~2名候选人。
3.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该专业推荐出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1~2名正式推荐人选;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审批
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颁发聘书、履行职责。
(五)相关工作交接
2025年度遴选专业带头人若与之前专业带头人不一致,请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
(二)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24室);
(三)材料内容: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请携带U盘拷贝至相应电脑,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专业+姓名申请书;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请携带U盘拷贝至相应电脑,命名格式为:XX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3.申请人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请携带U盘拷贝至相应电脑,命名格式为:学院+专业+姓名支撑材料;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申请书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推荐汇总表
3.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