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实习环节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对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原则
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时应遵循“服务师生、就近便捷、充分利用”的原则,须与专业相契合,能满足各专业实习教学要求和承担实习教学任务,须签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附件1)。
二、基地数量
每个专业至少应建立3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对于开展工程认证、师范认证的专业,应不少于4个,学生人数超过200人的专业,应按照40-50人/基地的标准建设。
三、核查重点
对连续2年利用率为零、没有安排实习教学任务且基础条件不能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各教学单位要进行核查清理,并提交情况说明(须签字盖章)。
四、合作年限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有效期一般为3-5年。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应及时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五、填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清理、核实完成后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4年10月31(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模板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截至2024年10月21日)
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