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和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豫教办高〔2023〕3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和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
从我校在职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遴选1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
从我校在职的教师中遴选1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学生评价优秀;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二)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应主持有省级及以上重要教学改革项目,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完成人,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级及以上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负责人,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科研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申报人应为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非现任校级领导,非国家高层次人才和中原英才计划人选,非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人选。
(三)申报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原则上应主持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省级及以上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负责人;发表出版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较强;申报人非现任校级领导。
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所在单位推荐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二)学校评审
学校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业绩积分排名,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三)学校推荐
评审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报送要求
(一)申报时间。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送申报材料,同时将WORD版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850501386@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龙子湖知行楼1楼124办公室。
(二)报送内容。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附件3)、附件材料、教学录像。
(三)录像要求。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20分钟以内,格式限定为mp4,限500MB以内。
(四)附件材料要求。每位候选人材料单独装订并附详细目录和页码,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单位在职证明;
4.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5.推荐表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69303006
附件:
1.2023年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及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2.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本科高校)候选人推荐表
3.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