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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大纲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7-17   教务处   (点击: )

各学院:

课程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也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检查的基础性资料。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课堂教学管理,加强课程教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豫财院〔2020〕159号),现开展各学院(部)课程教学大纲检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本科专业《2019-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已开课程的课程大纲(教学大纲、考试大纲),以及《2023-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大纲。

二、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自查阶段

7月17日-7月27日,各学院按照100%全覆盖的要求,对本学院课程大纲进行检查,并向学校提交《课程大纲自查表》(附件6)。

(二)学校抽查阶段

7月28日-8月4日,学校将根据学院自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重点关注是否使用新模板、课程思政是否融入大纲、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是否按照课程大纲要求进行撰写等方面的内容,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学院整改。

三、其他安排

(一)2019-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通识类课程(通识教育基础课、通识教育核心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特色课程、实践创新课程中的《军事技能》、差别培养平台中就业创业型课程此次需提供完整的课程大纲(需提交课程大纲的通识课名单见附件7)。

电子版由各学院汇总后以压缩包(“学院+课程大纲”命名)形式发送邮箱w3023273206@126.com,纸质版打印与自查表一并提交,自查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提交时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楼124办公室。

(三)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18538771492,18638896687


附件:

1-5.课程大纲模板(理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

6.课程大纲自查表

7.需提交课程大纲的通识类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7日


附件【附件1-附件5.课程大纲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课程大纲自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需提交课程大纲的通识教育课程一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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