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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7-16   教务处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3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2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十四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现开展2022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注重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符合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调整和优化要求。优先申报新工科、新文科等新专业。

(二)申报的新增专业,一般应以已有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为基础和依托,具备相应的专业办学条件,包括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师资队伍,以及满足专业建设和发展所必需的其他教学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0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应充分考虑本学院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习实验等教学资源状况,确保学院所有专业满足国家标准,保证教学需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四)申报学院在申报前,需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会需邀请教育部或河南省教指委委员、行业企业专家、校内专家、用人单位代表、师生代表等。

(五)各二级学院申报新增专业数量不超过1个。

(六)对河南省控制限制的新增本科专业(附件7),学校不予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二级学院论证申请。二级学院要认真分析现有专业办学情况、办学基础,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周密论证,填写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3

(二)学校论证评审。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定位,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专业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本年度拟增设专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按要求上报。各学院对学校确定的拟增设专业材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重新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按要求组织系统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二级学院将以下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202272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02南),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k699@126.com愈期申报视为放弃,不予以受理。若前期已预申报过的学院,需向教务处确认后,不用重复提交材料。若前期已预申报的专业是文件中河南省限定申报专业,请撤回预申报,并向教务处确认。

(一)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纸质110份)

(二)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4、附件5)(纸质12份)

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60036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3号)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229号)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6.河南省急需特需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

7.河南省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9.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

10.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

 

教务处

2022716



附件【附件1 教高司函〔2022〕3号-专业设置工作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229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 申请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 河南省急需特需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 河南省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8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9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0 -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上.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0 -2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下.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22年度中原教学名师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2019级本科、2020级本科(含专升本)和2021级本科(含专升本)专业学生选修专业选修课程和学校特色课程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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