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本科数据平台教学运行相关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表5-1-1 开课情况(2020-2021第1和第2学期)
见附件1,由开课单位依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任务进行填写。
(二)表5-1-2 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2020-2021第1和第2学期)
见附件2,由开课单位依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任务进行填写。
(三)表5-1-3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2020-2021第1和第2学期)
见附件3,由开课单位依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任务和课表进行填写。其中所用实验场所名称和实验场所代码见附件4,开课单位和单位号见附件5。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开课单位于10月20日16:00前将表5-1-1、表5-1-2和表5-1-3的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龙子湖校区行政楼教务处20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cjjwcjwk@126.com。联系人:赵真老师。
附件:1.表5-1-1 开课情况
2.表5-1-2 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
3.表5-1-3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4.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5.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教务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