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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2016-07-04     (点击: )

 

各院(系、部)、校直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教师[2016]39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5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研究项目;

   2.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3.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或批准变更的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最终成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一般项目、立项研究项目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不含院系和学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

2)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不含院系和学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同时,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

4.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需经3名以上专家评审(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高校专家均需具有正高级职称,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专家需要有副高级职称或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教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承担过“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授课任务教师、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免于专家评审,不再填写结项审批表中相关栏目:

1)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

2)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

3)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6.为打击学术腐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要进行查重,相关费用将由省教育厅统一结算,查重率>30%者暂不予结项,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专家审定,二次查重费用自理。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将项目成果发至河南省教科研查新工作站,查新工作站在10个工作后将查重结果反馈给省教育厅、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请各项目管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将相关邮箱报至师范处,河南教科研查新工作站联系人:崔少鹏;电话:0371-65838018;邮箱:hnsjkscxz@163.com;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06房间)。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请结项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见教务处网页)2份。

  3.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2份,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2份,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4.其他相关材料(相关论文著作、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5.以上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每个项目的结项材料均需装在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结项审批表封面。

四、其他事宜

   1.此次需要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于78日前告知我校联系人项目是否按期结项及结项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者研究报告等信息;

   2.如果没有完成研究任务,需要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

   3.由于查新工作站10个工作后才能将查重结果反馈给省教育厅、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故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务于710日前将研究报告发至河南教科研查新工作站联系人邮箱,如果不及时发送,没有查新结果将无法结项;

   4.项目负责人务于710日前将《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及研究报告电子版发至我校联系人邮箱,并将纸质材料于715日前报送行政楼201室。

 

联系人:张晓英,联系电话:69303811,邮箱:xyzh2005@aliyun.com

 

附件: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教务处

 

201674

 

附件【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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