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校直各部门:
2015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已届期满,根据《关于印发河南教育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豫教院字【2007】2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其进行鉴定结项。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并填写《河南教育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书》(见附件1),于11月4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各1份及其电子版交教务处张晓英。联系电话:69303811,邮箱:xyzh2005@aliyun.com。
附件:1.《河南教育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书》
2.《2015年河南教育学院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