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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6-03-21     (点击: )

各院(系):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定于近日对上学期成绩未合格的学生进行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本次集中补考科目只限于必修课中的考试课。选修课及必修课中的考查课,其补考工作由各院(系)负责组织。  

二、时间安排  

1.公共必修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于3月23日、24日进行;大学体育课补考由体育系负责组织,于3月24日进行。请各院(系)及时下载补考通知单(见附件2),并通知学生按时、按规定进行补考。  

2.专业课补考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于3月28日-29日进行。3月25日前将补考安排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03室)。  

三、试卷  

1.试卷采用上学期期末未使用的B卷,格式要求与学校试卷模板一致,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2.公共必修课试卷由教务处负责印刷、保管;专业课试卷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印刷、保管。  

四、考场安排与监考  

1.公共课必修课考场与监考由教务处负责。  

2.专业课考场安排在各院(系)自己的教室中,充分利用考场资源,视情况自行安排考场人数。监考工作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师承担,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老师。  

五、阅卷工作与成绩录入  

1.阅卷由开课教师负责。  

2.成绩单复印件由各院(系)加盖公章于4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原件由各院(系)留存。  

六、考试要求  

1.学生凭补考通知单及学生证、身份证参加公共必修课补考。  

2.学生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课补考。  

3.身份证、学生证缺一不可,没有的学生须持院(系)证明参加考试。  

4.严肃考风考纪。补考工作须严格遵守《河南教育学院监考守则》、《河南教育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  

联系人:徐明洁、林琳,联系电话:69303621  

附件1:补考安排表模板  

附件2:公共必修课补考通知单  

附件3:专业课补考名单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1:补考安排表.xls已下载
附件【体育课补考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专业课补考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公修课补考名单.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校2016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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