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强化师范毕业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增强师范毕业生的教学技能,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3级普招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后第八周开始,即从10月24日开始,到12月23日结束。
本次教育实习工作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10月24日至11月17日为校内实习阶段。要求有关院、系做好实习动员,教材、教参及其它教学用品的准备,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编写教案、说课、试讲、评议等工作。11月19日至12月23日为校外实习阶段。校外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自主实习的学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报请院系统计备案;集中实习的学生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请各院系务必于11月14日前将集中实习的学生名单报到教务处范钊处。
请相关院系提前做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实习结束学生回校后,要认真对本次实习做出总结评价。
教务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