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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5-15     (点击: )

各院、系、部:  

为统筹推进我省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破解教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方面的突出问题,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规【2017】355号),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各院、系、部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条件,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别与周期

综合改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申报资格

1.申报对象:各普通高校学校集体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科研攻关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成员应当熟悉项目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正职以上职务。  

三、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符合《河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改〔2016〕3 号)相关精神。申报项目应在项目指南中选择,指南之外的项目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2.申请开展的改革项目可为正在组织实施的项目或 2017 年拟实施的具体改革项目(不包括省教育厅已安排实施的改革项目),也可为相关政策研究性项目。  

3.综合改革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或专著为主,包括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改革的具体思路、目标以及对策措施或政策建议等。项目组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及不侵犯知识产权等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4.各普通高等学校限报 3 项。  

请申报者于6月9日前将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何维谦,联系电话:69303621。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7 年度全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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