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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校区关于开展校级特色专业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11-06     (点击: )

院(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改革与建设,推动我校专业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2014年院级特色专业进行验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4年院级特色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信息技术系),音乐教育专业(艺术学院)。  

二、评审内容  

1.专业建设目标的实现情况;  

2.专业建设方案的执行情况;  

3.专业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  

12月8日前,专业所在院系进行特色专业工作自评和总结,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特色专业自立项建设以来的工作举措、成效及存在问题、今后的工作思路等。  

(二)集中评审阶段  

1.专业负责人作自评汇报,时间8-10分钟;  

2.专家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考察实验室、实训基地等;  

3.专家汇总检查结果,学院将在专家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发文公布检查结果。  

四、具体准备材料  

1.特色专业自评报告;  

2.特色专业改革与建设方案;  

3.专业改革与建设工作总结(分学年);  

4.立项以来改革与建设取得的成果(已在科研处进行科研成果登记的,不需再提交;未登记者,验原件交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12月8日前交教务处201室,联系人:张晓英,联系电话:69303811。  

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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