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见附件1),现组织我校开展2018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通过汇聚企业资源,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等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建设与实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师资培训等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时间
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与报送时间各不相同,请申报教师和学生仔细查看《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见附件2)中各企业“指南链接”中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人对照各企业申报指南的申报要求下载各企业的申报书(不同企业版本不同),并直接向企业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备案,并填写《2018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第一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于7月5日下午5:00前报送。象湖校区报送行政楼5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305749513@qq.com;龙子湖校区报送行政楼2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167840765@qq.com。
2.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各教学单位加强与行业企业联系与合作的重要契机,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的重要途径。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数是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项目分配因素之一,是财政厅对预算单位拨款(学校专项经费划拨)的参考因素。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教师和学生积极申报,努力争取行业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推动学校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