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校直各部门:
2017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已近期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进行鉴定结项。
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书》(见附件1);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要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务于11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交至行政楼2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_jyk@126.com。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书》
2.《项目延期申请表》
3.《2015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