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管理与教学监督,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教师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河南教育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请各院(系)按10%的比例,认真评选出本年度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
一、“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条件
1.积极主动地完成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指导室布置的教学信息搜集工作;
2.在各院(系)教学信息搜集和整理工作中表现出色;
3.本学年认真填写教学信息表,每周按时上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指导室。
二、材料收交时间
请各院(系)于7月1日以前将本单位评出的“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指导室(知行楼439室),学校将统一进行表彰。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教务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