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学校官网  |  回顾旧版  |  管理登录  |  WEB VPN

 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教务新闻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课程思政  教学周报  下载中心  公共资源  教学成果奖 
# # #

教务处欢迎您!

首页 | 文章正文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9-12-25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2020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有序进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对毕业实习实践环节的要求,加强对毕业实习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现将毕业实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毕业生实习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学校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毕业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协调、过程监控、评优评先等。

各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学院是毕业实习管理的主体,要按照人才培养计划,联系落实实习单位,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开设毕业实习针对性训练,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教务处报送实习相关材料等。

二、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定点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方式进行。集中定点实习的单位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中遴选,分散实习的单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各学院以《毕业生实习安排表》(附件1)的方式统计学生毕业实习信息并报教务处备案。

采取分散实习的学生应提交《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2),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批准同意后进行毕业实习。本科生一般应采取集中定点实习,实习点须配备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带队。审核通过的《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由各学院存档。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明确实习要求,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要派专人负责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联系方式,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

三、组织实施

(一)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毕业生实习工作。须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填报《毕业生实习安排表》,并将实习计划列入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前毕业、转专业、成绩不合格及学籍变动等情况务必提前处理,不得随意更改)。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学生名单、实习地点、指导教师、纪律要求、交通工具、饮食住宿、应急预案等内容;应认真设计实习课程、实习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等,明确实习目标和任务,指导好学生实习。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毕业生实习安排表》经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实习教学基地,尽早安排毕业生实习地点,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基地不能满足学生实习的应提前联系落实实习单位。

(三)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要求,须认真遴选指导教师,保证学生安全和教学效果。须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生实习,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落实学生实习和生活等相关事宜,确保实习质量;应指导学生明确实习任务,制订实习计划,关注学生实习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实习学生数不超过15人。有3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小组,设实习小组长,作好实习记录,小组内每周进行一次毕业实习小结。指导教师信息须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录入时间届时教务处通知),指导教师课时计入工作量。

(四)实习期间,各学院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学校将对各学院实习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专业教学计划及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工作。原则上,各本科生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4周,同时注意协调好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开展;各专科毕业生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各师范类专业原则上实习时间为1学期。

五、实习纪律

(一)各学院要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的现场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安排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三)学生应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以旷课处理并记入实习鉴定报告。

(四)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考核不及格者,即视为该课程不及格,学生应按要求进行补考。

六、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

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各学院依据学生实习态度、出勤情况、工作效率、实习效果、实习报告与周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成绩采用五级评定标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5%。审核过的实习报告1份装入学生档案,1份各学院留档,各学院应于202043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

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20430日前,经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将纸质版、电子版总结提交至报教务处。学校根据实习及总结情况,评选若干优秀实习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组织单位并表彰。

七、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组织召开相关师生参加毕业实习动员大会,明确实习计划任务,认真组织毕业实习各环节。

(二)各学院与实习单位要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内容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实习前,应购买学生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三)各学院应采用学校统一格式的实习报告。工程管理类、艺术设计类等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实习报告模板。

(四)各学院应于2020114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2020届毕业生实习安排表、合作基地协议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205房间赵真老师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jjyk202@126.com,联系电话:0371-69303625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0届毕业生实习安排表》

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

 

教务处

20191225

 

附件【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0届毕业生实习安排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召开新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操作流程培训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核对期末考试监考教师信息及排考事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