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63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校外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教研室、资产评估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参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月17日
联系电话:0371-69303621
邮箱:jyk699@126.com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