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我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17年立项延期结项的校级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2019年度我校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见附件1)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做出书面说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二、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二)项目所在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一般类教改项目、思政类教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鉴定,并在《结项验收表》(见附件2)上签署本单位鉴定意见。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一般类项目、思政类项目进行鉴定。鉴定形式为网评和现场评议相结合,专家组将对上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应用证明、实验报告等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出鉴定意见。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9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报送结项验收表(见附件2)、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结项报告(见附件4)、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见附件5)一式5份至行政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699@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结项。
每个项目均需胶装成册,胶装封皮为结项报告封皮(见附件2);胶装顺序为结项报告、结项验收表、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单位将纸质材料汇总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结项汇总表》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周枫
电话:0371-69303621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报告
5.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