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截止到2021年7月1日,本着自愿申报为原则,经过严格审核,我校在7月3日(星期六)一天分别在象湖校区弘文楼(一号楼)和龙子湖校区启智楼(C教学楼)共设立71个诚信考场,共68个班级,2692人次自愿参加。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若有信息遗漏或信息偏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象湖校区 张永政15824888805;龙子湖校区 王晓勇19838010657)。
诚信考场中,期末考试安排表中原监考信息栏里排序第一位的监考老师1(主监考)为诚信考场的巡考老师,负责本考场巡视和领送试卷,排序第二位的监考老师2(副监考)不再承担监考任务(详见附件)。象湖校区弘文楼(一号楼)和龙子湖校区启智楼(C教学楼)中,未申报的非诚信考场,期末考试安排表中的主监考教师和副监考教师仍需到位,并按期末考试原监考教师要求执行。
附件:诚信考场(试点)监考教师、联络员与考场对应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