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部):
为确保2021年度新增本科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学校决定启动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依据
1.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立足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2.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9-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院〔2019〕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订范围
2021年度我校新增设的6个本科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代码070101)、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代码120104)、国际商务(专业代码120205)、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206)、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公共艺术(专业代码130506)。
三、制订工作安排
(一)研讨拟定(2021年4月1日~4月10日)
1.相关院部成立以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院部新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2.工作小组在充分调研国内院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拟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参照附件1)。
(二)学院论证(2021年4月10日~4月20日)
1.相关院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至少3位校外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方案开展论证,广泛听取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意见建议(院部注意保留现场图片、形成新闻稿)。
2.论证完成后形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报教务处教研科(龙子湖行政楼201)备案。
(三)完善审定(2021年4月20日~4月30日)
1.相关院部根据培养方案论证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工作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对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与论证。
2.培养方案经过学院审定,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该专业所有开设课程汇总到《院(部)专业开设课程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院部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对本院新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理清人才培养思路,整合课程资源,强化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请相关院部组织好人员、安排好计划、把握好进度,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制订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涉及的课程请统一使用教务系统课程库中的最新课程代码,新增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办主任在系统中统一申请课程代码。
4.请相关院部于2021年4月30日将论证定稿的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签字盖章)、《××学院××专业开设课程汇总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龙子湖行政楼2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699@126.com。
附件:
1.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9-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
2.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
3.××学院××专业开设课程汇总表(EXCEL)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