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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学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2024-03-04   教务处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我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21号)规定,学生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核心课除外)补考不及格、补考缓考缺考、作弊等相关学生需要重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科目及学生信息

重修科目及学生信息详见《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重修安排

请各开课部门将课程重修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重修插班听课(见附件2:重修、补修(选课)名单增加流程),原则上重修学生需要安排在学生所在校区所在学院,且开设该课程的相关班级中随堂听课学习(也可以自学),并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特别说明:重修学生要加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对应重修补考的课程班级老师的名下,以便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和成绩录入若涉及平台(线上)教学资源学习,重修学生还需加入被安排的课程班级老师的线上班级中学习。擅自不参加重修及重修考核,按旷考处理;正常修读期间不再安排重修及重修考核,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

如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或课程变化,需重修课程已不再开设,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开课部门为学生另行指定相近的课程重修,同时将处理意见(纸质和电子稿),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考务科审核。

三、重修审批及备案

重修学生需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稿),交由开课部门教学秘书办理,该表一式三份,经开课部门和教务处审批后,一份留教务处考务科备案(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3室),一份开课部门留存,一份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四、办理截至时间

请开课部门于417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程重修汇总表》(附件4)(纸质和电子稿)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期末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的个别往届毕业生,需要自学选修(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核心课)、公共选修课)和重修其他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核心课)和公共选修课学生需联系教务处在尔雅平台上自学选修补考,学生重修补考本学期开设的其他课程,由毕业生原所在学院为其配课。个别课程重修,学生也可在中国大学慕课网站(www.icourse163.org)重修该门课程(但课程代码必须一致),并取得合格成绩。具体流程:学生注册→登录→选课→上课→结课→打印成绩→交教务处。

(二)转专业学生配课补修事宜。2020级、2021级和2022级转专业学生需要补修完新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需要补修的课程,转入学院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通过“学生个人配课”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为学生进行配课补修。

(三)《军事技能》重修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劳动教育实践(一)》《劳动教育实践(二)》重修由学生处负责安排;《劳动教育理论课》学生在尔雅平台上重修学习,学习起止时间311日至47日。

联系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3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371-69303626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

2./补修(选课)名单增加流程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程重修汇总表


教务处

202434


附件【附件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程重修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补修(选课)名单增加流程.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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