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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1-02   教务处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本次期末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经学校研究,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416日至11举行,相关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忠勇

副组长:孙文杰

员:秦江、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教务处负责考试工作的总体管理协调,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院教学副院长对本部门考试课程全程实施监管。

二、考试时间

16日-11

上午2场:第1场 8:00-10:00;第210:20-12:20

下午2场:第3场14:00-16:00;第416:20-18:20;

考试地点: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

三、考试形式

学校统一考试课程除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外,采用线下试卷考试形式若其他适宜线上考试且准备充分,可采用学习通考试系统线上考试,但须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四、相关考务安排

(一)前期试卷命题、审核、打印及密封试卷的交接

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需使用标准模板印制,命题教师需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试卷审核表》,两表需要装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考核档案袋》。教务处负责协调试卷打印及接收工作,各开课单位接收试卷时,需要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单》。

(二)考务信息查询

1.教师考试信息查询

12日(星期14:00开始,各单位教师用新工号(8位数字)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监考信息。具体监考信息见《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附件1)(具体信息包括:考试课程、考试班级、考场人数、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校区、主监考教师、副监考教师、开课学院、领返卷地点、考试方式)。

2.学生考试信息查询

12日(星期14:00开始,在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信息,或上校园网通知栏查看课程考试信息。具体课程考试信息见《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附件1)。

(三)考前开课单位任课教师试卷查验

考试期间,每场考试开考前至少提前2天,各开课单位任课教师需要普查试卷,检查试卷是否有错装、漏装或印刷错误。若有此类情况,及时报考务科处理;若无此类情况,须再行密封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在试卷检查表上签字确认《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考前试卷检查确认表》附件2)存档备查。

(四)考试期间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职责

考试期间,每个考场2位监考教师任务分工:主监考教师(监考教师1)需提前至少20分钟到开课单位试卷收发室(《期末考试各学院试卷领送地点一览表》附件3)(或见附件1)领送试卷,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试卷领取确认表》附件4)存档备查;副监考教师(监考教师2)需提前15分钟到教学楼考场随机调整安排考生座位,维护考场秩序。

2.两场连排教师试卷领取

为避免领取试卷时间紧张,同一半天监考2场考试的主监考教师可以提前领取第2场考试试卷并妥善保管。

3.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位

若主监考教师(监考教师1)未能按时到位则需要开课单位及时联系,或联系副监考教师(监考教师2)及时领取试卷(《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联络表》附件5),并第一时间反馈给教务处。迟到和缺勤者将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豫财院字〔2018〕141号)附件6)处理。

4.教务处联系人

象湖校区联系人  张永政15824888805;龙子湖校区联系人  王晓勇19838010657。

五、相关部门及职责

(一)校长办公室

负责考试期间监考教师班车安排,具体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务处

负责考试期间学校巡考安排,处理考试期间相关事宜。

(三)学生处

负责安排并通知各学院班级学生清理考场教室卫生,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四)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教室水电检查,确保考试期间供水、供电正常。

(五)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校区考试期间考场监控确保两校区网络畅通。

)各学院

1.考试期间,各学院要成立期末考务办公室负责考务事宜,并根据校园网发布的《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通知本部门的监考教师,提前精确查知监考时所领送试卷的开课部门试卷收发室及考试考场,并按时领送考试试卷和到场监考

2.各学院中层正职参加本部门考试课程和考试班级的考场巡视,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见附件7)交回两校区考务办公室(象湖校区-弘文楼1215D,龙子湖校区-启智楼C101)。

3.考试期间,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提前30分钟到试卷收发室值守,并发放、收取试卷。若是教务处统一安排提供的试卷收发室(龙子湖校区-启智楼C101,象湖校区-弘文楼1215D),则需要学院安排工作人员于考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场值守,并负责收发和保管本学院的试卷。

4.通知所在学院学生及时查询考试信息,做好考前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告知学生不能提前到教室占座,监考教师随机调整座位。

5.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考试的诚信教育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六、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一)所有闭卷考试课程,采用单人单桌的形式。

(二)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对考风考纪等考试情况进行巡查通报

(四)考试期间(202416日-11日)全校教室清空,包括考研自习室的书籍要带离教室。

(五)20231218日-2024年120日教务处将开通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成绩录入子系统,任课教师务必于该时间段录入并提交课程成绩。

(六)20241月12日-14日,各学院安排统一阅卷。

(七)2024年226日-3月1日,各学院打印和归档期末考试成绩单等考试材料及课程考核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要成立考务领导小组和巡考小组,负责本单位课程考试考务及监考巡视安排,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存档备查,全过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工作落细落实

各学院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生考前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落实到人,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考前试卷检查确认表

3.期末考试各学院试卷领送地点一览表

4.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试卷领取确认表

5.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联络表

6.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7.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


教务处

                           202412




附件【附件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7: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豫财院字〔2018〕141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联络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试卷领取确认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期末考试各学院试卷领送地点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考前试卷检查确认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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