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2017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现将我校2017成人本科学生申请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6年7月和2017年1月毕业的河南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教育学院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 二、符合《河南教育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到所属院系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系自定)。 三、申请者应到所属院、系认真填写《河南教育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教务处、成教院复核。各院、系一定要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 四、各院、系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教育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各院、系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汇总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成绩页需要加盖成教院公章。 五、2017年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需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和中国知网的检测报告的电子版,由所在院、系统一汇总提交。 六、请各院、系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的相关信息填入汇总表(见附件),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校向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学位申报材料,进而向省教育厅学位办提交,这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与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于2月20日—23日期间,报送到教务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彭博,联系电话:69303811。 七、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院、系要高度重视。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 附件:2017年河南教育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