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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国内进修工作的通知
2017-01-05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业务能力与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学校教师进修学习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教师国内进修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教师队伍结构状况与转型发展需要,在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确保教学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结合教师个人进修申请情况,科学制定2017年的教师进修计划。  

二、教师进修应以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学历层次,更新知识、培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为中心,重点提高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和新升本科专业教师业务水平,以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三、编制进修计划的程序是:个人向所在院(系、部)提出正式申请,由所在院(系、部)推荐,学校审批。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不得任意改变。确属特殊原因需改变计划者,需经所在单位研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四、进修对象:各教学单位的在职在编教师。  

五、审批程序:进修教师填写《河南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交所在院(系、部)审批;各教学单位于2月14日—2月15日之间,将经过审批的表格,以院(系、部)为单位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汇总(行政楼203室);教务处交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随后公布进修教师名单。审批表分别由教务处、人事处和个人归档、保存。  

六、教师进修结业后,须持进修协议、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查原件留复印件归档)到教务处审核、报账,报账需经所在院(系、部)负责人签字同意。  

七、教师进修是推进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教学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申报、审核和组织工作。未列入进修计划的教师,将不予派出进修学习;逾期未申请的,请于下一年重新申请。  

联系人:林 琳联系电话0371­—69303621。  

邮箱:lin_irene@126.com  

附件:《河南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附件:河南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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