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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评工作动员会
2018-06-04     (点击: )

529日,学校在龙子湖校区行管中心309会议室召开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评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副校长颜敏主持,两校区相关部门和第一批升本院系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校正式启动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的迎评工作。

会上,象湖校区教务处负责人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自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该工作分四个阶段,分别是部署动员阶段、自查自评阶段、提交检查阶段和整改复查阶段,各部门和院系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地完成自评任务。龙子湖校区教务处负责人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分工表》进行了布置和安排,他指出此次评审指标体系分7个指标体系15个观测点,涉及到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发规处等多个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精神指导和时间安排,按照《分工表》中观测点的评审标准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自评工作。据悉,整个自评工作会一直持续到今年7月。

最后颜敏作了重要的总结讲话。她指出,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标准,是学校参加教育部合格评估的必备条件之一,关系到每一个师生的切身利益。她希望各单位能充分认识学士学位授予自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照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对于评审指标体系中需要提前准备的工作,颜校长进行了特别安排和部署,她强调毕业论文、实验室管理、实践基地、试卷管理、学生就业、学生竞赛等工作要像农民耕种,只有春季播种,秋季才会收获,需要我们提前规划、战略布局、规范管理,这样才能确保两年后的评审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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